幾乎是一天看一本The Twilight Saga,
目前已經看完前面兩本,
來整理一下心得好了。
愛情真的不可理智、也沒有理智,
因為愛上,所以沒有理由,
Edward與Bella的相遇、相愛像是宿命。
第二集大部分是在說Edward覺得離開Bella才是最好的辦法,
起碼還她一個『安全』又『平凡』的生活,
縱使Bella像行屍走肉一樣,她仍活著…,
像只有軀體空殼般,沒有靈魂,
這是Jacob以朋友的角色出現,陪著她慢慢地走過這段艱難的痛,
但沒想到其實Jacob是wolf man。
後來Edward以為Bella跳崖死掉,
因此跑到Italy想自殺,
於是Alice帶著Bella及時趕到阻止了Edward,
就這樣Edward與Bella又重新在一起。
我覺得分開給彼此的冷靜期,
剛好可以體認對方真的是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又或者,對方的重要性已經遠遠超越了自己,
自己如何不重要,只要愛的人可以好好的就好,
是…很炙熱、很瘋狂的愛情。
回到現實中,真的有人可以愛得這麼不顧一切嗎?
為了愛情沒有理智,全世界因此為了一個人而轉,
這是真的嗎?
抗拒不了的愛情,
像飛蛾撲火,
絕望但滿足。
看書的時候,因為看過第一集的電影,
所以腦海裡有很多的畫面,
我很喜歡這系列的書,
不是因為男主角的帥、女主角的特別,
而是喜歡作者敘事的口吻,
因此可以一翻就墜入劇情而不可自拔。
看書很幸福,
我已經很久生活除了工作外,沒有其他重心,
現在腦海裡心心念念地不再是未完的工作,
我會想著書中的人物、書中的劇情、書中的決定。
我應該不太可能只為了愛情而活,
就算每一個人在每一個生命有限的期限裡都在尋尋覓覓,
但其實生命有很多值得品嚐的,
像是家人、朋友、工作(學業、成就)、與自己的生活,
但如果出現一個讓自己不可自拔的人,也千萬不能錯過,
因為痛過愛過都比錯過好。

haha 我想 因該是.. 妳還沒遇到吧!? 現在 你只是做妳自己的本份 努力工作... 或許 再過個一兩年 想法就會不一樣了吧.. 說不定 就天天去相親了..' 因為 想"昏"了 哈..
說不定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