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旅人之妻,

因為很喜歡瑞秋麥登絲,

所以當初電影上映的時候,曾經很心動想要去電影院看,

可是後來忙啊忙的,電影就下檔了。

 

於是就買了書來看,

不管再怎麼厚的書,我大概三天可以翻完,

但是這本書,我卻翻了三個星期,

因為偷看了結局,發現是悲劇,一度不敢看……,

直到心情調適好了後,昨天終於哭著看完。

 

The cover(摘自書封面)

相戀的每一段插曲,因著時間的摺疊,逝去又重來;

為愛等待的次數總和,歸咎於上天的惡作劇,譏諷地累加又刪減。

 

The brief(摘自書封底)

相遇那年,她6歲,他36歲;

結婚那年,她23歲,他31歲;

離別後再度重逢時,她82歲,他43歲。

如果生命是一場旅行,亨利的旅程肯定比常人更迂迴且深刻,

只因為他罹患了時空錯置失調症,當基因時鐘偶爾重啟,

他就會不由自主地消失,現身在某段曾經,或即將遭遇的時空場景。

不得不一再體驗曾經遭受的經歷,他只能旁觀、重複品味那些快樂、悲傷、痛苦,

而與克萊兒的愛,是支撐他的唯一動力。

 

這本書的時空,錯綜複雜,

因為亨利會沒預警地消失在現在,回到過去或是探訪未來,

36歲那年,去了他妻子6歲那年,

換言之,Claire6歲,就等著這麼一個男人,

但也因為這樣,Henry出現在Claire的生命裡很早,

扮演著Claire身邊不同的角色,最後是摯愛。

 

時空旅行的危險性在於,

旅行者在無法攜帶任何物品,

因此每當Henry出現在另一個時空時,

他通長是裸體的,

他必須立即找尋衣物蔽體、

他必須學會生存的手法(偷竊),偷錢偷衣服,

遇到危險的時候,他也必須跑得比別人快。

 

時空旅行的優點在於,

他會預知未來的股市、樂透的號碼。

 

這本書寫來歷歷如繪,

我彷彿陪了Henry走過一輩子,

看著他受傷、看著他成熟、看著他絕望、看著他去愛人。

 

我喜歡這本書試圖傳達的,

在如此崇高的愛情裡是沒有悲劇可言,也永遠不會被任何限制所圍。

 

其實Claire13歲,就已經親眼目賭Henry的死亡。

這本書最不可思議的是,很多伏筆都必須在最後的最後,才會被揭開紗幕。

而當我由重頭翻閱的時候,才會漸漸明白,是一本可以一讀再讀的書。

 

Henry很早介入Claire的生命、卻也很早就消逝,

冥冥之中存在的契機/期待,

Claire有活下去的力量,等著再見到Henry的一天。

 

是不是想著,

死掉的人,其實在另外一個時空笑著活躍著,就是種安慰?

 

結尾:再翻書,還是會再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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