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旅人之妻,
因為很喜歡瑞秋麥登絲,
所以當初電影上映的時候,曾經很心動想要去電影院看,
可是後來忙啊忙的,電影就下檔了。
於是就買了書來看,
不管再怎麼厚的書,我大概三天可以翻完,
但是這本書,我卻翻了三個星期,
因為偷看了結局,發現是悲劇,一度不敢看……,
直到心情調適好了後,昨天終於哭著看完。
The cover(摘自書封面):
相戀的每一段插曲,因著時間的摺疊,逝去又重來;
為愛等待的次數總和,歸咎於上天的惡作劇,譏諷地累加又刪減。
The brief(摘自書封底):
相遇那年,她6歲,他36歲;
結婚那年,她23歲,他31歲;
離別後再度重逢時,她82歲,他43歲。
如果生命是一場旅行,亨利的旅程肯定比常人更迂迴且深刻,
只因為他罹患了時空錯置失調症,當基因時鐘偶爾重啟,
他就會不由自主地消失,現身在某段曾經,或即將遭遇的時空場景。
不得不一再體驗曾經遭受的經歷,他只能旁觀、重複品味那些快樂、悲傷、痛苦,
而與克萊兒的愛,是支撐他的唯一動力。
這本書的時空,錯綜複雜,
因為亨利會沒預警地消失在現在,回到過去或是探訪未來,
他36歲那年,去了他妻子6歲那年,
換言之,Claire從6歲,就等著這麼一個男人,
但也因為這樣,Henry出現在Claire的生命裡很早,
扮演著Claire身邊不同的角色,最後是摯愛。
時空旅行的危險性在於,
旅行者在無法攜帶任何物品,
因此每當Henry出現在另一個時空時,
他通長是裸體的,
他必須立即找尋衣物蔽體、
他必須學會生存的手法(偷竊),偷錢偷衣服,
遇到危險的時候,他也必須跑得比別人快。
時空旅行的優點在於,
他會預知未來的股市、樂透的號碼。
這本書寫來歷歷如繪,
我彷彿陪了Henry走過一輩子,
看著他受傷、看著他成熟、看著他絕望、看著他去愛人。
我喜歡這本書試圖傳達的,
在如此崇高的愛情裡是沒有悲劇可言,也永遠不會被任何限制所圍。
其實Claire在13歲,就已經親眼目賭Henry的死亡。
這本書最不可思議的是,很多伏筆都必須在最後的最後,才會被揭開紗幕。
而當我由重頭翻閱的時候,才會漸漸明白,是一本可以一讀再讀的書。
Henry很早介入Claire的生命、卻也很早就消逝,
冥冥之中存在的契機/期待,
讓Claire有活下去的力量,等著再見到Henry的一天。
是不是想著,
死掉的人,其實在另外一個時空笑著活躍著,就是種安慰?
結尾:再翻書,還是會再哭一次。

會預知未來的股市、樂透的號碼 這讓我心動
你只看到這個重點嗎??
我抓了電影 看完再跟你說我看到了什麼 要的話下次再給你
呵,好看吧!!